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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衛生業者水質委託檢驗申請
 
  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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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單位
承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
電  話:9322634轉215
承辦人員:李淑寬
申請程序
直接向衛生局請領申請書填寫後交衛生局核辦
應附備證件
書表或文件名稱取得方式及說明
一、申請書一份(向本局索取或上網下載)。            
二、申請書需加蓋負責人印章及營利事業登記章。
三、足夠量之檢體,應包裝完整並標示齊全且不得有污染情形。
四、附送營利事業登記證(影印本)。
五、檢驗費同時一次繳清(送驗經審核無誤後向本局行政科繳交檢驗費,一般細菌檢驗費五
○○元)。
處理期限
九天內
申請方式
親自或委託
備註欄
衛生局只做一般微生物衛生檢驗,其他如水質成分或溫泉成分分析等項目,須送環保署或交
通部觀光局認可溫泉檢驗機關化驗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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