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食品衛生科 電 話:9322634轉271 承辦人員:林憶萍
直接向衛生局申請
書 表 或 文 件 名 稱 取 得 方 式 及 說 明 一、申請書乙份。(加蓋私章) 向本局索取或自行下載 空白申請書(A4報表紙) 二、原領執業執照。 營養師自行提供 三、營養師證書。(正本) 營養師自行提供 四、服務機構變更之證明。 營養師自行提供 五、相片一張(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)。 營養師自行提供 六、執照變更費(300元)。 請逕向本局行政科繳交
四天
親自或委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