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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業者委託食品化驗申請
 
  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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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單位
承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食品衛生科
電  話:9322634轉271
承辦人員:黃美珠
申請程序
直接向衛生局請領申請書填寫後交衛生局核辦
應附備證件
         書 表 或 文 件 名 稱       取 得 方 式 及 說 明

      一、申請書一份。             向本局索取或上網下載

        空白申請書(A4報表紙)(P110401)
        

      二、加蓋負責人印章。                  業者自行提供
        

      三、足夠量檢體,應包裝完整,且標      業者自行提供
        示齊全不得有污染情形。

      四、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工廠登記     業者自行提供
        證影本。

      五、檢驗費同時一次繳清。        (送驗經審核無誤後向本局
        一般化學檢驗費一、二○○元      總務室繳交檢驗費)
        一般細菌檢驗費五○○元
處理期限
九天內
申請方式
親自或委託
備註欄
衛生局只做一般簡易微生物、化學檢驗,其他如成分,農藥殘留、食品添加物等須送藥物食
品檢驗局化驗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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