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食品衛生科 電 話:9322634轉271 承辦人員:黃美珠
直接向衛生局請領申請書填寫後交衛生局核辦
書 表 或 文 件 名 稱 取 得 方 式 及 說 明 一、申請書一份。 向本局索取或上網下載 空白申請書(A4報表紙)(P110401) 二、加蓋負責人印章。 業者自行提供 三、足夠量檢體,應包裝完整,且標 業者自行提供 示齊全不得有污染情形。 四、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工廠登記 業者自行提供 證影本。 五、檢驗費同時一次繳清。 (送驗經審核無誤後向本局 一般化學檢驗費一、二○○元 總務室繳交檢驗費) 一般細菌檢驗費五○○元
九天內
親自或委託
衛生局只做一般簡易微生物、化學檢驗,其他如成分,農藥殘留、食品添加物等須送藥物食 品檢驗局化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