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 表 或 文 件 名 稱 取 得 方 式 及 說 明
一、藥商(局)變更登記事項申請書 本局備有定型化書表
乙張。
二、藥局、藥商營業場所暨設備略圖
乙張。(變更負責人、商號免備) 本局備有定型化書表
三、負責人身分証影本乙份。 申請人自行檢附
四、原領藥商許可執照或藥局執照。 本局備有定型化書表
五、藥商若為公司組織者,其變更後
之公司執照影本(或經濟部核准函)
。(遷移者免附) 申請人自行檢附
六、藥物製造業者,其變更後之工廠登
記證(或工廠登記證明文件)影本。 申請人自行檢附
七、改聘藥品管理者(或監製者)其所聘
之藥事人員應辦理執業登記;若增
加中藥業務者須繳交藥品管理者修
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證明文件;
改聘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應檢附國內專
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
科以上學校理、工、醫、農等相關科
系畢業之專任技術人員證明文件影本。 申請人自行檢附 |